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56 名;
2、预留授予部分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8 名;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数量:1,050.865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71%;
4、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数量:119.570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9%;
5、归属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价格为 12.05 元/股;
6、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6 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86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预留授予部分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9.57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5.56 元/股(调整前)。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整前):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29.00 2.23% 0.10%
张奇 副总经理 11.40 0.88% 0.04%
林宏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00 1.15% 0.05%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43.40 95.73% 4.43%
(767 人)
合计 1,298.80 100.00% 4.6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张奇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后仍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自《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予期间,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 1,300.00 万股调整为
1,298.8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76 名调整为 770 名。
6、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整前):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预留部分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票数量(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宏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0 2.00% 0.01%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47.00 98.00% 0.52%
(83 人)
合计 150.00 100.00% 0.5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限制性股票的可归属期间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