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航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陈航先生就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发行股票不超过 1,176.470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陈航先生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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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航先生,公司董事长,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陈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0,248,835 股,持股比例为 17.53%,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航
协议签订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
协议名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
1.1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解除《股份认购协议》。《股
份认购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均无需再履行该协议,也不再依据该协议的约定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1.2 双方确认,双方系经友好协商自愿解除《股份认购协议》,不存在任何
纠纷或潜在纠纷;该协议解除后,无论双方是否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等任何责任。
第二条 其他事项
2.1 双方承诺,双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批准、
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2.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
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陈航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是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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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机构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福州市长乐区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长乐区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织巢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织巢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0.00%。陈航先生持有福州市长乐区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8%的合伙份额,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将本次投资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 3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年初至今,陈航先生除上述事项和从公司领取薪酬外,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航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关联董事陈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航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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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拟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经公司与陈航先生协商一致,双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双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陈航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陈航先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