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规定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延长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十二个月。
7、授权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委托人 受托人 产品 委托理财 收益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是否
号 名称 名称 名称 金额 起算日 到期日 类型 收益率 到期
(万元)
北京博思 中国银 “银河 保本型
1 致新互联 河证券 金山”收 3,000.00 2021.02.10 2021.08.10 固定收 3.30% 是
网科技有 股份有 益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限公司 7715 期
中国银 “银河 本金保
福建博思 河证券 金山” 障型固
2 软件股份 股份有 收益凭 1,000.00 2021.12.24 2022.02.23 定收益 2.95% 否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证10168 类收益
期 凭证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延长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针对公司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