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49,226.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48,630.4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0,089,499.0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9,972,760.8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9,6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927,20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至194,454,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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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