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8年11月6日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说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594.306万份,激励对象为408人,与公司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授予情况存在差异,是由于在授予董事会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合计5,000份所致,特此说明。
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8年9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28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06元/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量(万份) 的比例
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36.00 6.06% 0.28%
张奇 副总经理 11.25 1.89% 0.09%
林宏 副总经理、董事会 5.76 0.97% 0.04%
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41.296 91.08% 4.18%
(405人)
合计(408人) 594.306 100.00% 4.58%
4、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5,000份,因此实际向408名激励对象授予594.306万份股票期权。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本次股票期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行权安排: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主要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5-2017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四、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博思JLC1
2、期权代码:036319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11月6日
4、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594.306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五、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的实施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