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安科技”)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3,459,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双方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签署了《清
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电信投资签署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并拟于前述协议生效后,与电信投资在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
系(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7)。2020 年 4 月 20 日、2020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获得财政部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电信投资发来的告知函,电信投资已收到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电信集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59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电信投资通过受让清控创投所持辰安科技 4,345.9615 万股股份方式取得辰安科技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前述《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业已生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