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安科技”)分别于 2019年11月25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3,459,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019 年 11 月 25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40.6780 元/股)及提示性公告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辰安科技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2018 年辰安科技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为 8.4416 元/股)两者中的较高者,即不低于 40.68 元/股。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原则同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期已结束。2020 年 3 月 10 日,公
司收到控股股东清控创投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转让辰安科技股份进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20 年 1 月 7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共有 1 家意向
受让方向清控创投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相应的缔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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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控创投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经综合评审,如最终没有产生有效意向受让方,清控创投可终止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或者择机重新启动公开征集程序。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确定最终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