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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辰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5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之“(一)历史沿革情况概述”之“1、设立”中补充披露1999年“大空间内早

期火灾的智能监测与联动扑救系统”非专利技术评估值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之“(一)历史沿革情况概述”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原因,并对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进行了说明。

    3、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之“(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中补充披露近三年股权转让对应的标的资产整体估值,并对2017年12月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本次交易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进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了说明。

    4、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之“(一)历史沿革情况概述”之“8、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筹划上市情况及未上市原因。

    5、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六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具体情况”之“(三)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之“5、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效益及剩余资金安排”中补充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使用进度、效益、剩余资金安排。

    6、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六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具体情况”之“(四)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中补充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可能发生变更。

    7、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六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具体情况”之“(三)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8、已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如配套募集资金实施完成,对上市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中补充披露如配套募集资金实施完成,对上市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9、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报告期内的

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科大立安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情况,包括往来款、专利和软件着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及折旧等数据。

    10、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报告期内的

主要财务数据”中结合各类业务收入情况补充说明净利率增长较多的原因。

    11、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七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作价及定价公允

性”之“八、承诺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依据、计算过程,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中补充披露承诺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依据、计算过程,说明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2、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展情况”之“(二)主营业务”之“8、守法情况及诉讼仲裁”中补充披露产生纠纷较多的原因、应收款账龄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

    13、已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之“(四)业绩承诺及股份补偿的履约保障”中补充披露了业绩承诺及股份补偿的履约保障的充分性。

    14、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

展情况”之“(二)主营业务”之“7、核心人员情况”中补充披露科大立安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任职承诺以及竞业禁止约定。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