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辰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网上发行数量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9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47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辰安科技”,股票代码“30052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16年7月2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6年7月26日
3、股票简称:辰安科技
4、股票代码:30052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股 发行后 发行后 在公司
姓名 任职期间
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间接持股 23.41 0.29% 2018年8月30日
直接持股 4.60 0.06% 2014年2月25日至
梁光华 副总裁
间接持股 28.43 0.36% 2018年8月30日
2012年8月31日至
吴鹏 间接持股 19.08 0.24% 副总裁、董秘 2018年8月30日
2012年8月31日至
孙茂葳 间接持股 7.08 0.09% 财务总监 2018年8月30日
2015年10月27日至
王萍 - - - 副总裁 2018年8月30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清控创投(注册号:11010801395508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墨脱办事处办公楼2楼9号)。清控创投是清华大学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是一家专注于高科技领域项目投资及管理的专业机构,其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创立创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本次发行前,清控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609.62万股,持股比例为26.8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清控创投总资产为147,049.68万元,净资产为109,341.88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7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控股股东的股东
清华控股(注册号:91110000101985670J;注册资本:25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是清控创投的控股股东。2003年4月2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3]30号文批准,清华控股由清华大学出资设立。清华控股代表清华大学统一持有、经营、监督和管理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高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
本次发行前,清华控股控制公司2,284.62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08%,其中,清华控股通过清控创投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1,609.62万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21.9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有效申购股数为96,048,461,000股,中签率为0.0208228219%,超额认购倍数为4,802.42305倍。本次网上发行余股55,701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877.51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1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4210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3,962.49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保荐费用 2,500.00
2 审计、验资费用 875.70
3 律师费用 160.00
4 信息披露费用 3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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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手续费用 12.55
6 招股书印刷费用 25.24
合计 3,962.49
每股发行费用为1.9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六、募集资金净额:39,877.51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92元(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95元/股(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