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5元。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309,228,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人民币1,200,000.00元,合计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0,2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0,228,50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工行昆山金浦路支行(账号1102101429000044348)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营业部(账号32250198643600000117)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前期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元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560,966.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467,533.9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444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常熟世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协同公司“大色彩”产业布局,构建新材料产业基地,更合理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推动公司产业布局构建及战略规划的实现,公司决定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 万吨水性色浆生产线及自用添加剂建设项目)继续实施,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专户注销情况
1、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取得有权机关验收批复。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9,403,862.2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专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 户余额
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 141,752,500 149,403,862.23 100% 0.00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项目 注销前账户余额
苏州世名科技 30522310120190000050 纤塑新材料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新镇支行 0.00
股份有限公司 44 生产项目
合 计 — — — 0.00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新镇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已完成投资,并通过正式验收。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已完成投资,并通过正式验收。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纤塑新材料生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