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8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1年11
月10日公告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97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月7日。
7、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160,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在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当公司发生派息时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所述,在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9.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9.8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回购的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需调整回购价格,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