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李江萍、曹新春、万强、王玉婷、曹新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吕仕铭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江萍、曹新春、万强、
王玉婷、曹新兴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734,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世名科技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0.413%。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
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仕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世名科技 95,355,798 股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的 53.1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世名科技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现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为 1,451,016 股。本公告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世名科技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股) 股本比例(%)
李江萍 2,160,000 1.20 540,000 0.3
曹新春 648,000 0.36 162,000 0.09
万强 54,000 0.03 13,500 0.01
王玉婷 54,000 0.03 13,500 0.01
曹新兴 20,250 0.01 5,000 0.003
合计 2,936,250 1.63 734,000 0.413
注:(1)上述减持比例已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下同)。
(2)“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李江萍、曹新春、万强、王玉婷、曹新兴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江萍 2,160,000 540,000 0.3
曹新春 648,000 162,000 0.09
万强 54,000 13,500 0.01
王玉婷 54,000 13,500 0.01
曹新兴 20,250 5,000 0.003
合计 2,936,250 734,000 0.413
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734,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0.4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至其或其关联方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或其关联方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将根据市场情况、世名科技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并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江萍、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