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5 日收到公司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泰紫金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华泰紫金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5,032,837 股,
即不超过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2.81%。数据以四
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世名科技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现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为 1,451,016 股。本公告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世名科技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华泰紫金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032,837
股,占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2.81%。该部分股份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032,837 股,即不超过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2.81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8、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
定”),华泰紫金合伙已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
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华泰紫金合伙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华泰紫金合伙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华泰紫金合伙承诺: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减持当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 130%,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世名科技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世名科技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泰紫金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华泰紫金合伙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华泰紫金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世名科技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合伙企业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华泰紫金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泰紫金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华泰紫金合伙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