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1-041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292,5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07,5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的差额 14,583.00 元,为深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根据深交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
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2018 年募投项目变更后 本公司、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子公
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具体募集资金的 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82210155300001216 2021-3-17 106,963,617.18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7413810303 2019-5-9 50,000,000.00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4702110801 31.81
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391120100100134614 2018-2-6 32,000,000.00
合计 188,963,617.18 31.81
注:初始存放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 2016 年 6 月 30 日-7 月 25
日公司股权认购资金专户产生利息 41,534.18 元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8,922,083.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0,942,895.16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80,676,261.51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66,633.65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286,422.85
减:转为自有资金 15,265,578.88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81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本公司 2016 年 9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6 年 9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公 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南京、成都、西安、
武汉建设 8 个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北京、杭州、广州建设 3 个营销服务网点,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经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数字制 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和“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监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变更后投资项目 原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0,218.67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82.24
合计 14,700.91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2016 年公 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12,092,535.12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0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和募集后承诺投资总
额的差异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诺 诺 金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747.16 -4,252.84 差异为累计利息收入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 4,519.87 4,519.87 后的净额。
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
本公司在项目建设实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2,650.00 12,650.00 852.57 -11,797.43 施过程中,加强对各个
环节项目费用的控制、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 8,764.39 8,764.39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
项目 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差异为累计利息收入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200.00 3,200.00 3,210.30 10.30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后的净额。
合计 20,850.00 20,850.00 18,094.29 -2,755.71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根据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