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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1 深市 爱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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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关于与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56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达成的框架性约定,项目推进和实施方案的具体细节尚待双方在后续合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具有不确定性。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的销售目标仅为双方初步协商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视后续 3D 鞋模设备到位等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期限较长,期间将面临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暂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公司”)与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丁智能”)友好协商,双方就福建泉州地区 3D打印金属鞋模项目开展合作相关事宜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
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斯楠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3D 打印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开元路南 3 号生产车间 2

    关联关系:公司与爱丁智能无关联关系。

    经查询,爱丁智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爱丁智能将共同努力,依托各自的技术优势和市场资源,共同推进 3D
打印金属鞋模项目的实施。爱司凯将提供先进的 3D 打印设备和相关技术支持,而爱丁智能则负责项目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确保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并获得用户的认可,与公司的 3D 金属打印技术优势形成互补,共同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 3D 打印金属鞋模产品。

    (一)签约双方

    甲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研发、制造项目所需的金属 3D 打印设备,研发、制造金属 3D 打
印设备使用甲方公司研发的八振镜及以上产品。

    (2)为共同提高双方设备的研发进度,甲方先期提供四台及以上研发机型予乙方,开展金属鞋模的 3D 打印工艺技术方案测试及试运行,并完成相关鞋模品牌
验厂程序,为品牌商大规模生产提供良好的研发测试环境。

    (3)甲乙双方互为本项目在福建泉州地区的唯一供应商,双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在业务开拓、技术工艺方案共享,设备的提供等,均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

    2、乙方

    (1)负责 3D 打印金属鞋模加工项目的业务来源及提供鞋模打印技术方案。
    (2)乙方负责保质保量向品牌客户交付金属鞋模,此鞋模价格根据市场由乙方与品牌客户自行商定。

    (3)乙方负责提供鞋模订单,完成约定的订单年度销售目标(暂定不低于20000 万元/年,此目标视甲方 3D 鞋模设备到位情况决定,但销售目标的调整应经甲方同意),日常的市场开发和销售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其他事项

    1、合作期限暂定十年,合作期满后自动终止,双方视情况商定是否继续合作;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本协议仅限于泉州地区金属鞋模的市场,不影响双方在其他鞋模市场的业务开展,双方可另行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订,将促进公司与爱丁智能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推进公司 3D 金属打印技术市场化应用及 3D 金属打印设备销售,加强3D 金属打印技术在金属鞋模领域应用的优势,为双方在金属鞋模合作项目上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爱丁智能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达成的框架性约定,项目推进和实施方案的具体细节尚待双方在后续合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具有不确定性。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的销售目标仅为双方初步协商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视后续 3D 鞋模设备到位等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暂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期限较长,期间将面临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除本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无新增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