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业务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2023 年上市公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司(含 A、B 股)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边珊姗 曹翠娟 黄志恒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2014 年 2001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05 年 2012 年 1997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9 年 2014 年 2012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20 年 2022 年 2022 年
供审计服务
签署或复核盈 签署或复核派能 签署或复核奥康国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峰环境、派能科 科技、新光药业、 际、三友联众、裕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技、新光药业等 万通智控等公司 同科技、税友股份、
公司年度审计 年度审计报告 吉华集团等公司年
报告 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其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