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36%)的李衍钢先生,拟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
超过 12,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4%)。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李衍钢先生的通知,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止,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李衍钢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李衍钢持有公司股份为50,04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5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2,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告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李衍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 25%;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本人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第 2-5 项承
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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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该股东拟减持的股票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该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衍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