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尽快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8年6月27日,公司办理完授予445.4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6月28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240.00万股增加至10,685.40万股。
8、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
9、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发表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为40%。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8年6月2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19年6月11日届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锁条件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2 定为不适当人选; 权/解锁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4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年度考核均达到全额行权/解锁当期权
绩效考核平均分为S,当S≥70分,益的考核要求,满足行权/解锁条
解除限售系数为100%;当70>S≥60,件;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解除限售系数为80%;当S<60分,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
3 解除限售系数为0。 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前述3
度=个人对应年度考核等级对应的解名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已获授权但
除限售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0,000股限制性
售额度。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拟解除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32,816,320.99元,2018年度经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限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
41,680,953.26元,较2017年度增长
率为27.01%。上述经营业绩指标高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的考核指标,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是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剔除本次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总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45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1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65%。具体名单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1 刘乾 董事、总 30.00 12.00 18.00
俊 经理
2 宋雄 董事、副 55.00 22.00 33.00
文 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技术)人员(合计 355.40 142.16 213.24
43人)
合计(45人) 440.40 176.16 264.2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为48人,其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4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70分及以上,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