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泰实达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或“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陈志生发行4,644,599股股份、向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388,268股股份、向善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335,836股股份、向沈阳鸿信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796,773股股份、向北京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30,955股股份、向沈阳网讯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41,739股股份、向沈阳鸿讯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41,599股股份、向沈阳网信飞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24,136股股份、向宁波中金国联盈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37,184股股份、向王卿泳发行1,464,596股股份、向姜日敏发行1,189,120股股份、向于勇发行1,186,695股股份、向陈立人发行791,130股股份、向陈曦发行791,130股股份、向祖健发行593,321股股份、向卞晓光发行593,321股股份、向张旭阳发行593,321股股份、向包恩杰发行593,321股股份、向丁向鸿发行474,678股股份、向周巍发行474,678股股份、向罗宝康发行474,678股股份、向刘慧发行474,678股股份、向唐文志发行474,678股股份、向苏金友发行395,565股股份、向辛广军发行395,565股股份、向葛志全发行355,982股股份、向高亮发行336,217股股份、向杜占东发行296,686股股份、向张立武发行296,686股股份、向王建国发行296,686股股份、向付强发行296,686股股份、向边庆跃发行296,686股股份、向王奎勇发行296,686股股份、向孙智鹏发行296,686股股份、向葛振林发行296,686股股份、向王耀明发行296,686股股份、向贾红雷发行296,686股股份、向刘霞发行237,339股股份、向付天飞发行237,339股股份、向程国辉发行217,573股股份、向毕健有发行197,756股股份、向王吉发行197,756股股份、向张升伟发行65,901股股份、向辛亚锋发行65,901股股份、向陈兴宏发行39,530股股份、向齐智刚发行39,530股股份、向刘英男发行39,53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83,334,400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相关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后续实施事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