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泰实达 公告编号:2017-06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17年7月10日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孵化加速器大厦305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7月 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9日15:00至2017年7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5,1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9.2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15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7.4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96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77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96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2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96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60%。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2%;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以下子议案均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之一钱苏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张小红为钱苏晋之妻,钱军为钱苏晋之弟,所以关联股东钱苏晋、张小红、钱军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828,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2.1交易标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2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4对价股份的发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2.2.5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6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7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8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
表决结果:通过
2.2.9业绩承诺与补偿、奖励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5%;反对
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1%;弃权6,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70%;反对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