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或“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0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6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恒泰实达” ,股票代码为
“300513” 。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 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73 元/股,发行数量为 1,906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6 年5 月20 日(T+2日)结束。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
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 :18,990,06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 :222,753,450.7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 :69,93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 :820,349.28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即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 69,936股,包销金额为 820,349.28 元。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37%。
2016 年 5 月 24 日(T+4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 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568354、6656835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