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3 月 30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04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26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榕生物”)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 2026 年 3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6.2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7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2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2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6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授 约占本激励
获授的限制 予限制性 计划公告日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
龙 鹏 中国 总经理 250 9.25 0.39
郑伟东 中国 董事、常务副 230 8.51 0.36
总经理
李 杰 中国 董事 100 3.70 0.16
魏善竹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7.40 0.31
陆 勇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3.70 0.16
顾永康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 7.40 0.31
陈学强 中国 财务总监 50 1.85 0.08
MR. WEERAPHONG 泰国 核心业务人员 10 0.37 0.02
KITTIRATANAVIWAT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68 人) 1,564 57.84 2.44
合计 2,704 100.00 4.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
良好 1.0
合格 0.6
不合格 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