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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0年12月31日)

公告日期:2021-04-10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0年12月31日)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本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上述两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 3,750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2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630,75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05,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72,549,600.00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82759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905,000.00元已于2016年4 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310069037018800004584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
人 民 币 392,549,600.00 元 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奉 贤 支 行 的
310069037018800004584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上 海 奉 贤 支 行 开 立 的 31050182360000000395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人 民 币
125,798,500.00元、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96,372,000.00元以及本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70,379,100.00元。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续)

  于2016年5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6年6月及7月分别变更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项目(详见下文“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于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70,379,1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613,046.41元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开立的07175201040004221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7月26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6,372,0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472,154.06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开立的2406078019200039559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本公司及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
支行 07175201040004221 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注销了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310069037018800004584 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2406078019200039559 募
集资金专户,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
支行 31050182360000000395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于专项账户注销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20年6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8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4,4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11,801.48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827595_B03号验证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4,400,000.00元已于2020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

  于2020年7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山东雪榕、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9月,本公司、山东雪榕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本公司、山东雪榕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于2020年7月14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385,000,000.00元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开立的442979952798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35,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雪榕”)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用于“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第三期)”。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续)

  于2020年8月14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89,399,999.00元及利息与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588,049.60元,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9550880055153100458募集资金专户,计划用于“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442979952798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9月10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249,955,842.50元及利息与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306,592.87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山东雪榕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开立的8110201012901237661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第三期)”的实施,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公告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需要,本公司将“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厂化杏鲍菇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31,996.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人民币18,681.18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余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于2020年11月16日,本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与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192,432,367.47元,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550880055153100458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其中人民币2,588,198.52元作为其他发行费用转入至本公司基本账户,余下人民币191,416,890.88元转入山东雪榕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9550880222667000121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厂化杏鲍菇项目”,并注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550880055153100458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于专项账户注销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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