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冠股份,证券代码:300510)股票2018年12月3日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5.65倍,且累计换手率达到2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与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37)及《关于2018年第四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2018-138),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