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10 深市 金冠股份


首页 公告 金冠股份:关于继续推进战略入股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金冠股份:关于继续推进战略入股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1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战略入股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冠股份,股票代码:300510)将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与相关各方继续推进本次战略入股事项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近期拟筹划引入国资战略股东。2018年11月15日,金冠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徐海江与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古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洛阳古都拟通过股权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安排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获得公司不超过29.9%表决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由于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股份;证券代码:300510)自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已和洛阳古都聘任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尽调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各尽调机构已全面进场,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具体详见2018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战略入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战略入股事项的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战略入股事项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和论证中。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股份;证券代码:300510)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战略入股事项,公司与有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