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入股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推进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近期拟筹划引入国资战略股东。2018年11月15日,金冠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徐海江与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古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洛阳古都拟通过股权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安排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获得公司不超过29.9%表决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由于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股份;证券代码:300510)自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此次战略入股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和洛阳古都指定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尽调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各尽调机构已全面进场,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战略入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