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海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9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侯大艳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原预计于2018年9月1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
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