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20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 46.66 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并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
华润时代广场 16 层 ABCD 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聘任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施琪璋,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13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聘任的签字会计师:李飞,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等 10 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意公司续聘其为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