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邑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系统设备扩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6,685.20 万股 ,募集 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3,087,1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7,557,12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5,53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0658 号
《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
累计投入金额
1 宽带网络终端设备扩产生产线技术 31,686 8,921.22
改造项目
2 通信网络物理连接与保护设备扩产 11,917 997.79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 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系统设备扩产生 3,980 263.11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7,253 1,286.53
5 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4,717 510.82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10.14
合 计 79,553 31,989.62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使用金额为 20,010.14 万元,超过承
诺投资金额的 10.14 万元为从银行获取的资金利息。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符合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大邑县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园(位于大邑县晋原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光华路) 154.9268 亩工业用地,用于公司生产、办公。公司已与大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编 号为 510100-2019-0007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9-006)。
为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系统设备扩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大邑县晋原镇雪山大道一段198 号变更为大邑县晋原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光华路。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前计划实施地点 变更后计划实施地点
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系统设备扩产生 大邑县晋原镇雪 大邑县晋原镇工业集
1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山大道一段 198 号 中发展区光华路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议,表示明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