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成都国衡弘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天邑股份”)股东成都国衡弘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国衡弘邑”)持有天邑股份15,390,000股股份,占天邑股份总股本的5.76%,为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27%),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收到国衡弘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衡弘邑 15,390,000 5.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天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2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27%。
4、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机构在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5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100%;本机构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期限本机构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机构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机构或发行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机构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国衡弘邑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各自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国衡弘邑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