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7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478,3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2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469,1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2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汤秀清先生、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韩守磊先生、陈文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01《选举汤秀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汤秀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雷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雷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肖泳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肖泳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韩守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韩守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陈文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陈文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向凌女士、黎文飞先生、姚英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01《选举向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向凌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黎文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黎文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姚英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姚英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妍女士、程振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01《选举李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李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程振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6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程振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
议案》。
对于议案 4 中涉及关联事项的子议案,关联股东汤秀清先生、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韩守磊先生均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汤秀清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2,745,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7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52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汤秀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4.02《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雷群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88,318,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