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7
广 州 市昊志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事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的 1 名监事主持。
共同推举的 1 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 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1 人担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1 人担 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 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事 3 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 ……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职务。
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除上述内容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订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