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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3 深市 昊志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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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昊志机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丽君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394,3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8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879,7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4,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4,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4,6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8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向凌女士、黎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01 《选举向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5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4,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向凌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黎文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5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4,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黎文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向凌女士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5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3,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13%;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2.02《黎文飞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5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3,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13%;反对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47%;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47%;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汤秀清先生、汤丽君女士、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李彬先生、韩守磊先生、周晓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70,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47%;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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