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8-06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任国强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3,88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8%);公司股东、董事任国强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335,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根据公司收到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国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35,0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2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无锡国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6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509%)。截至2018年8月10日,
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 (股) 本的比例
2018-06-01 14.60 75,000 0.0296%
任国强 集中竞价 2018-06-04 14.70 50,000 0.0197%
2018-06-05 14.853 210,026 0.0828%
合 计 - - 335,026 0.1321%
集中竞价 2018-06-04 14.68 82,000 0.0323%
集中竞价 2018-06-05 14.93 136,500 0.0538%
集中竞价 2018-06-06 15.40 262,900 0.1037%
集中竞价 2018-06-08 15.81 732,800 0.2891%
无锡国联
集中竞价 2018-06-12 14.14 400,000 0.1578%
集中竞价 2018-07-24 11.52 3,300 0.0013%
集中竞价 2018-07-26 11.38 15,600 0.0062%
集中竞价 2018-07-27 11.29 17,000 0.0067%
合 计 - - 1,650,100 0.6509%
注:(1)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253,519,670股计算所得。
(2)本公告中“比例”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40,105 0.5286% 1,005,079 0.3965%
任国强
其 无限售条件 335,026 0.1321% 0 0
中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005,079 0.3965% 1,005,079 0.3965%
股份
无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87,500 5.4779% 12,237,400 4.8270%
国联
注:本次减持后,无锡国联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潇湘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7,4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848%,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中无锡国联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3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8270%;罗潇湘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无锡国联和任国强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有关承诺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公司股东无锡国联和任国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