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监事李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监事李彬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李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
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监事李彬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监事李彬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彬
先生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8,244 0.08 248,244 0.08
李彬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061 0.02 62,061 0.0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183 0.06 186,183 0.06
注:上表中李彬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指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彬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彬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彬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李彬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