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8-05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
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
简称“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计划自2018
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股数不低于150万股、不超过500万股(即不低于增持计划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59%,不超过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97%),且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018年8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通知,截
至2018年8月5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8月5日期间,汤秀清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1,525,4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汤秀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841,3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83%,其控制的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28,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7%。
(三)本次增持完成后,汤秀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366,7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43%,其控制的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28,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数不低于150万股、不超过500万股(即不低于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59%,不超过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97%),且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07)。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8月5日期间,汤秀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25,4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累计增持金额为1,769.25万元。
(一)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占公司目前总
(元/股) (股) (万元) 股本比例(%)
1 2018年2月6日 11.59 169,500 196.45 0.07%
2 2018年2月7日 11.23 77,900 87.48 0.03%
3 2018年2月8日 11.27 159,200 179.42 0.06%
4 2018年2月9日 10.80 100,200 108.22 0.04%
5 2018年2月13日 12.00 234,825 281.79 0.09%
6 2018年2月14日 11.75 108,500 127.49 0.04%
7 2018年6月28日 12.39 105,400 130.59 0.04%
8 2018年6月29日 12.02 114,900 138.11 0.05%
9 2018年7月20日 11.11 108,700 120.77 0.04%
10 2018年7月25日 11.52 346,300 398.94 0.14%
合计 1,525,425 1,769.25 0.60%
备注:(1)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53,621,000股,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占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
(2)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3,621,000股变更为253,519,670股。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53,519,670股计算所得。
(3)本公告中“比例”数据差异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股数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股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目前总 占公司目前总
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90,841,365 35.83% 92,366,790 36.43%
汤秀清
间接持股情况:汤秀清先生控制的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21,228,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7%。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汤秀清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确认: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之日止,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