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8-00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终止原减持计划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任国强、
公司监事史卫平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收到
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
及公司董事任国强先生、监事史卫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鉴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并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上述三位股东自愿终止原减持计划。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4),无锡国联及公司董事任国强先生、监事史卫平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 拟减持的数 拟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方式
(股)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无锡国联 15,862,500 15,862,500 6.25% 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
任国强 1,410,105 352,500 0.14% 集中竞价
史卫平 680,500 170,000 0.07% 集中竞价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 (股) 例
大宗交易 2017-11-30 12.12 400,000 0.16%
大宗交易 2017-12-01 11.98 693,000 0.27%
无锡国联 大宗交易
2017-12-05 11.63 882,000 0.35%
合计 - - 1,975,000 0.78%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06 13.74 40,000 0.02%
任国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11 14.18 30,000 0.01%
合计 - - 70,000 0.03%
史卫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史卫平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注:上述减持前,无锡国联持有公司6.25%的股份,上述减持完成后,无锡国联持有公
司5.48%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62,500 6.25% 13,887,500 5.48%
无锡国联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62,500 6.25% 13,887,500 5.48%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410,105 0.56% 1,340,105 0.53%
任国强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528 0.14% 335,026 0.13%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7,577 0.42% 1,005,079 0.40%
史卫平 合计持有股份 680,500 0.27% 680,500 0.27%
其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125 0.07% 170,125 0.07%
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375 0.20% 510,375 0.20%
注: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任国强先生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2018年1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任国强先生最新的持股情况对其高管锁定股进行了重新计算锁定。因此,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了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无锡国联及公司董事任国强先生、监事史卫平女士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无锡国联及公司董事任国强先生、监事史卫平女士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有关承诺的规定,并就本次减持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无锡国联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减持后,无锡国联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终止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