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8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26,336 股,发行价格为52.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9,999,594.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237,001.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1,762,592.4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72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 179,887.99 13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09,887.99 165,000.00
由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1,762,592.47 元,募投项目拟
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元)
1 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 1,331,762,592.47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合计 1,631,762,592.4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三、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上述资金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现阶段募集资金于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遵循议案的前提下,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品种、期限、实施方式及信息披露要求等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