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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2 深市 新易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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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1

新易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0-07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680 股,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31,042,810 股变更为 330,978,130 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21 日,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

    8、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0、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共计 6.5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对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以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调整后,公司拟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担任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共计 9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对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4.1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3、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同意公司对 9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4、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8人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1.3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81.335 万股不符合/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6、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对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共计 4.62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4.62 万股不符合/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8、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数量及减资总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已实施完毕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数量及减资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6.468 万股。

    19、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因
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数量及减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6.468 万股不符合/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告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汤艳丽、易江龙、袁潇、陈钢、徐国松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6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
际授予股份总数的 0.83%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合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234.073 万股,所涉激励对象人数合计 199 人。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8.6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605,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16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止,新易盛已回购 5 人限制性股票 64,680 股,减少注册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 64,680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其中减少股本64,680 元,减少资本公积 539,573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31,042,810 股变更为 330,978,1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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