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如下:童小晖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倪海龙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陈平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李俊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9%)、黄勤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479%);林秀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1%),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海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0-06-15 12.8 1,000 0.00064
2020-06-17 13 1,000 0.00064
2020-07-16 22.88 20,000 0.01278
倪海龙 集中竞价 2020-07-17 22.88 23,000 0.01469
2020-07-20 23.86 10,000 0.00639
2020-07-22 25.28 10,000 0.00639
2020-07-23 27.83 10,000 0.00639
合计 - 75,000 0.0479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
股份性质
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倪海龙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225,000 0.1629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0,000 0.0767 45,000 0.0287
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45,00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价格符合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2、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董监高减持行为未违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相关承诺及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做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中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部分董监高有可能在未来1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 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