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琦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琦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含本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琦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相关主体就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琦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18 元/股调整为 8.06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 48,899,755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94,132,025.30 元(含本数)。公司与慕岚投资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琦先生作为发行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