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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高澜股份: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
                    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40,000.00万元调整为394,132,025.30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8.18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 48,899,755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慕岚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8,899,755 股(含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并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募集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8,620,1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371,560股后的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上述分红总额,以本公司总股本308,620,124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6890元,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8689元。

  公司于 2023 年6 月 28日披露了 《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5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调整过的发行价格为8.06元/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4,132,025.30元。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06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8.18元/股-0.118689元/股=8.06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变,募集资金总额由40,000.00万元调整为394,132,025.30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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