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进行环评审核和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推进
与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广州高澜
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涉及的投资规模、建设
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仲恺高新区产
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拟以自筹资金10亿元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
储能高端制造项目”。为有效推进落实项目进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进行相关协议的洽谈及签署事宜。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主体及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 琦
注册资本:30,862.0124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电气设备零售;电气设备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力电子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纯水冷却技术开发服务;纯水冷却装置制造;纯水冷却装置销售;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处理安装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管理服务;软件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零售;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服务;物联网服务;股权投资管理。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桥镇新华大道333号
负责人:黄 波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澜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尚未取得目标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政府招拍挂出让的方式取得)
4、项目建设内容:总建设用地面积 72,5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1,40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经营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电池 Pack 系统等全链条方面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项目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 10 亿元
6、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2.5 年
7、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澜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
主要用途:生产经营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电池Pack系统等全链条方面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27亿元。
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约72,563平方米(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总容积率为不高于2.5。总建筑面积约181,400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0元/平方米,总建设期不超过2.5年(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
项目效益: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总额50亿元,实现年纳税总额10,000万元。
项目建设与投产:公司在仲恺高新区国土部门交付土地后(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下同)的 30 日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围挡、地质勘探、水电报装及按照防扬尘的要求做
好施工场所布置等);在土地整体交付后的3个月内实质性进场动工(动工是指已进场打桩或进行天然地基基础开挖,且乙方已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主体工程的施工合同),2.5年内整体竣工并投产、2年9个月内产值上规纳统、5年内达产。
开发建设形式:项目一次性供地、一次性统一开发建设。
(二)甲方权责
1、仲恺高新区国土部门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依法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
2、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五通一平”(即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燃气、场地平整)的净地标准30日内交付乙方使用;
3、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甲方鼓励乙方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在乙方项目公司符合国家、省、市和仲恺高新区等的重点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条件下,可协助乙方项目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认定,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公司申请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支持。
(三)乙方权责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足额支付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乙方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该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及提交水土保持方案。
3、同等条件下,建议乙方建安工程优先考虑选择仲恺高新区内符合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同时乙方应督促其项目施工单位在仲恺税务局全额缴纳项目
工程相关税款。
4、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按照惠州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施工围挡使用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135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使用管理。
(四)违约责任
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政策调整或甲方本身原因造成乙方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时间延迟的,以上时限顺延,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五)项目效益考核
自乙方取得土地(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并按本协议书约定时间达产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起计,连续三年为一个考核期。
(六)其他事项
在协议书生效期间,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部分或全部,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免除其违约责任。
协议书签订时,如乙方尚未完成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辖区内注册设立独立企业法人的工商注册,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先订立本协议书,待乙方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 本协议书的履约主体即变更为项目公司,甲方对此予以认可。项目公司必须为乙方投资在仲恺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高澜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承办条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和论证;对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和预测,投资建设“高澜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全场景热管理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积极响应储能相关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储能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升公司在细分产品市场的占有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高澜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将根据产业发展环境、市场情况分期建设、滚动开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