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718,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1,104,058.0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614,341.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2021 年 1-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3,500.0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8,718,400.00
减:发行费用 31,104,058.02
募集资金净额 227,614,341.9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2,835,105.66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809,202.59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324,021.3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827.42
注:1、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69465452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用于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49,165.13 元(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6828010010006582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岳阳高澜纯水冷却系统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2.48 元(系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7号)同意注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 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222,328.67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77,671.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2,654,377.45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133,145,414.85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7,222,328.67
募集资金净额 272,777,671.3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3,145,414.85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9,632,256.48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682.7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7,682.74
注:为避免重复扣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45,414.85元 不含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22,328.6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高澜 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IPO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分别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与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6743810809 44,827.42 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东山支行 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810000010120100045043 - 注销(注1)
司广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4654521 - 注销(注2)
限公司广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68280100100065826 - 注销(注3)
司岳阳分行
合计 44,827.42
注1: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主要用于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补流后存放在该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无后续使用用途,公 司于2018年11月22日将此专户办理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 1,518.44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注 2:由于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将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 的余额 249,165.13 元(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 3:由于岳阳高澜纯水冷却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62.48 元(系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岳阳高澜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602028529202262050 687,682.74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活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