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第一大股东李琦先生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确保个人债务良性发展,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565,9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故李
琦先生拟减持股份总数也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收到李琦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李琦先生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本次李琦先生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6,804,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36%。因其误操作,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 10,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部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6,175.65 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0/6/10 15.020 533,000 0.2873%
2020/6/17 16.200 573,800 0.3093%
2020/6/18 17.380 861,408 0.4643%
2020/7/17 11.010 900,000 0.3234%
大宗交易 2020/9/1 10.200 520,847 0.1872%
2020/9/2 10.200 353,660 0.1271%
李琦
2020/9/3 10.250 243,124 0.0874%
2020/9/7 10.450 400,000 0.1437%
2020/9/8 10.570 196,046 0.0704%
2020/6/10 16.796 279,100 0.150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6/11 16.913 563,300 0.3036%
2020/6/12 16.979 178,493 0.0962%
2020/6/17 19.342 120,000 0.0647%
2020/7/14 13.030 580,000 0.2084%
2020/7/15 13.244 51,200 0.0184%
2020/7/16 13.212 87,500 0.0314%
2020/9/2 11.997 103,000 0.0370%
2020/9/7 12.050 50,000 0.0180%
2020/9/8 13.824 210,000 0.0755%
合计 - - 6,804,478 3.0036%
注 1:由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高澜股份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高澜股份总股
本由 18,553.2978 万股变更为27,829.9467 万股,故上表中 6 月 23 日前的减持比例依据总股
本 18,553.2978 万股计算, 6 月 23 日后的减持比例依据公司当前总股本 27,829.9467 万股计
算。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6,991,704 19.94% 47,128,527 16.93%
李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47,926 4.98% 5,512,861 1.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43,778 14.95% 41,615,666 14.95%
注:由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高澜股份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高澜股份总股本
由 18,553.2978 万股变更为 27,829.9467 万股,故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及相关比例依据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 18,553.2978 万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及相关比例依据公司当前总股本 27,829.9467 万股计算。
4、股东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
李琦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权益变动报
告披露后至 2020 年 9 月 8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6,804,478 股,累计减持
比例 3.0036%。
二、关于超额减持情况的说明
1、李琦先生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数量为不超过 5,565,98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
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事项(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 股),故李琦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减持过程中,李琦先生实际减持 6,804,478 股,因其误操作通过大宗交易
超额减持 10,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部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6,175.65 元。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事项处理及致歉说明
1、李琦先生本人减持完毕当日发现上述误操作后,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对本次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致歉如下:
本人对本次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审慎操作,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并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琦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因李琦先生操作失误,导致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0,045 股,
对本次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谅解;
3、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李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除通过大宗交易超额减持部分外,李琦先生其余在减持额度范围内减持的部分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李琦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