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第一大股东李琦先生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确保个人债务良性发展,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565,98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故李琦先
生拟减持股份总数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收到李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李琦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80,10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59%。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琦
住 所 广州市海珠区秋月街******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高澜股份 股票代码 300499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48.0108 1.0459
合 计 248.0108 1.045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474.4011 18.73% 4,920.5204 17.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233 3.77% 758.9538 2.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4.3778 14.95% 4,161.5666 14.9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李琦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划 李琦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李琦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股东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