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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9 深市 高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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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高澜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4 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994,035.4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4,099,403.5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278,052,401.89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49,487,799.27 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185,532,9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4,842,638.24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92,766,48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 278,299,467 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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