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荣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高荣荣,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286,2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837%,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0股(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74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荣荣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高荣荣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高荣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86,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74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荣荣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高荣荣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高荣荣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高荣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高荣荣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高荣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高荣荣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