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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9 深市 高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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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6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9,689,4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07%)的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成长”),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6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汇成长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海汇成长持有公司无限售股股份9,689,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6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汇成长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机构决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海汇成长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海汇成长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海汇成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海汇成长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海汇成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海汇成长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