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2,97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将922,700.00万元汇入公司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2752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158号《验资报告》。
因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和终止,以及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未有对应募投项目。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未有对应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4,314.00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温氏股份猪业生物安全升级改造项目(2024年第二批)等6个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项目名称
号 (元)
1 江华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79579625151 0 温氏股份猪业生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物安全升级改造
富川广东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项目(2024 年第
2 氏畜牧有限 司云浮新兴支行 713379488442 0 二批)
公司
贺州广东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 氏畜禽有限 司云浮新兴支行 656179498977 0
公司
4 桂林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70479500752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崇左江城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 氏畜牧有限 司云浮新兴支行 643179628074 0
公司
6 广西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19879477050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7 麻江温氏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39379475825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8 玉屏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82179484197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9 遵义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19879494532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10 蓝山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43179672421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11 宁远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01679648358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佛冈县温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2 畜牧有限公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194 0
司
清远市清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3 区温氏畜牧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202 0
有限公司
14 英德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186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揭阳市温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5 畜牧有限公 司云浮新兴支行 680879499622 0
司
16 龙南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88679627237 0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开平市温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7 畜牧有限公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152 0
司
阳春市温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8 畜牧有限公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178 0
司
阳江市阳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 温氏畜牧有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145 0
限公司
20 阳西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137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21 安龙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244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22 会泽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251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23 建水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269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24 师宗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236 0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曲靖市马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5 区温氏畜牧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228 0
有限公司
永州温氏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永州温氏畜牧有
26 牧有限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675679497532 0 限公司邮亭圩养
殖小区
连州温氏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连州温氏畜牧有
27 牧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210 0 限公司青石养殖
小区改建项目
湖州南浔温 湖州南浔温氏畜
28 氏畜牧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73079656884 0 牧有限公司和孚
公司 司云浮新兴支行 温氏智慧化共富
牧场
广东温氏南 广东温氏南方家
29 方家禽育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66101040028129 0 禽育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英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英德分公司保安
德分公司 祖代场
广东温氏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广东温氏蛋业有
30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44666101040028087 0 限公司水台分公
水台分公司 司水台蛋鸡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一为公司,甲方二为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统称为“甲方”),乙方为商业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允、王煜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